当一个烈女即将失节......
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,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(清代 海州 乡间) 刘葛氏,四十三岁,江苏海州,就是今天的连云港人。 刘葛氏是个寡妇,丈夫刘广寒已去世六年,她独自一人过活,当然严格意义上说不能算独自过活,因为刘葛氏是有孩子的,她有一个十六岁的儿子,不在家中,在外地帮工干活,另有一个七岁的小女儿,养活在身边。 家里没男人,日子过得很清苦,但勉强还能支撑下去。 刘葛氏以前和丈夫感情很好,丈夫死后,她无意再嫁,选择了守节。 在明清两代,守节是一件很辛苦,但是很荣耀的事情,无论是朝廷还是民间都是极为推崇的,官府会旌表节妇,地方上也会给立牌坊,免差徭,包括社会舆论,乡里乡亲的议论啊,也会把一个女子的“从一而终”看的非常重要。 但是,这寡妇能不能守住节,某些情况下还不由得自己说了算,这里边有很多复杂的事情,当然所有的复杂的事情大概都能和两个字联系起来,那就是: 利益。 这寡妇如果改嫁,她的原夫家,族人往往能得到一笔彩礼,所以很多人还盼着寡妇赶紧改嫁,好能赚到这笔钱,尤其是没有近亲撑腰的寡妇,完全是一笔不菲的财产。 谁盼着刘葛氏改嫁呢? 哎,是刘广寒的一个无服族弟,名字叫刘广沅。 所谓无服,是指出了五服的远方宗亲,在礼法上已经不能算是近支,按理说这么一个远方亲戚,管人家刘葛氏改嫁与否的问题,纯属狗拿耗子,但刘广沅还真就有事没事就往刘葛氏的家里跑,是今天劝刘葛氏嫁人,明天劝刘葛氏谈个相好的,刘葛氏态度坚决,始终不从,并且对刘广沅更有明显的抵触。 刘广沅着急啊,他感觉明明可以利用刘葛氏赚上一笔,但刘葛氏偏偏不配合,好,你不配合,我也不用你配合了,我直接替你做主。 嘉庆六年十二月初六,黄昏时分,刘广沅带着侄子刘学,牵着一头驴来到刘葛氏的家门口,他不由分说,张口就叫刘葛氏上驴,一边叫还一边说,今晚上把她送去一处好地方,可以吃香喝辣,终身依靠,刘葛氏说你神经病啊,我才不去呢。 刘广沅冷哼一声,凶相毕露,立刻从怀中抽出一把铁尺,狠狠的打在了刘葛氏的胳膊上。 (被逼无奈) 刘葛氏毕竟是女流之辈,刘广沅手持凶器,她十分害怕,不敢再表现出抗拒,于是被刘广沅强行抱到驴上,刘广沅和刘学一左一右,等于是把刘葛氏给架住了,连带着,她七岁的女儿也被一并带走。 此时天已大黑,刘葛氏住的地方比较偏远,附近没有邻居,她真是叫天不应,叫地不灵,只能一路啼哭。 一个守了六年寡的妇人,就这么被两个本家男人以半强迫的姿态,走向了一场她完全不知情的交易。 几个人走了约么一个时辰,到了一个叫东湖的地方停住,把刘葛氏交给了早在此等候多时的买主郑明魁。 把人一交,刘广沅刘学走了,刘葛氏还是一直哭,而从刘葛氏的哭诉中,郑明魁才渐渐明白过来,自己上当受骗了。 刘广沅此前跟他说,刘葛氏是自愿改嫁,他们刘氏宗族还请了族长见证画押,郑明魁以为自己和刘葛氏的关系完全是合法的,这才给刘广沅付了彩礼,他以为自己是明媒正娶,谁成想这新娘子竟是抢来的。 这是本案的第一个转折,如果说,这个郑明魁是个无赖,他将错就错,可能也强行把刘葛氏带走了,毕竟自己钱掏了,总不好落得人财两空,但郑明魁是一个很讲究的人,一来强扭的瓜不甜,二来他不能忍受刘广沅把自己当傻子糊弄,他马上就去追赶刘广沅,只是刘广沅做贼心虚,早一溜烟跑没影了,郑明魁只能折返回来,刘葛氏还是哭,郑明魁听的心烦,说你到底愿不愿意嫁给我? 刘葛氏摇头。 郑明魁说,既然你不愿意嫁给我,那好,这附近有我一个叫颜如锦的朋友,你可以暂时住到他家里去。 于是郑明魁就把刘葛氏带到颜如锦的家中,颜如锦并不在家,是颜如锦的母亲钱氏收留了刘葛氏。 (清代县衙) 到了第二天,刘葛氏想要自救,于是她就给堂弟葛魁写去书信一封,诉说事情原委,葛魁收信之后大为气愤,马上就到海州衙门去告状,说堂姐为亡夫守节已有六年,结果却被刘广沅等人强行改嫁,堂姐反抗,还挨了打。 海州当时的知州,叫章拜枫,他说还有这么过分的事情?马上派衙役抓人,但刘广沅等听到风声,已经躲了出去,人暂时就没抓到。 数月之后,章拜枫卸任,新任知州叫朱敬修,朱敬修也是接着抓人,但还是没抓到,期间刘葛氏在钱氏家中逗留了一些时日,后自行返回。 花开两朵,各表一枝,且说这刘广沅,他躲了几个月,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反而认为刘葛氏不懂事,自己给她找了一桩好姻缘,她非但不领情,反而让葛魁去告状,于是他鬼使神差般的又跑到刘葛氏的家中,对着刘葛氏是又嚷又骂,说你真是不识好歹,当然这写出来的是中听的,写不出来的,那就是很多下流的,不中听的话了。 一边说,刘广沅还威胁刘葛氏,说你躲的了初一,躲不了十五,早晚有一天,我还要把你卖到更远的地方去。 这句话,可以说彻底激怒了刘葛氏。 她是一个无依无靠,艰难过活的寡妇,就想本本分分的过日子,结果刘广沅干涉她的生活,她先是被骂,被打,又被强制带到陌生的地方,又差点被卖给陌生的男人,如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