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部下令:应允许向18至20岁人士卖枪

  • 2026-09-19

周五(9月18日),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(OLC)发表一份声明,认定禁止向18至20岁人士卖枪的法律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,司法部将不会再以刑事方式起诉枪店。 司法部此次针对的是《美国法典》第18编第922(b)(1)条和(c)(1)条,这两条法律实际上都是针对枪店的要求,不得把手枪卖给21岁以下的人士,否则将面临刑事审判。另外,包括加州在内的多个民主党州,将购买步枪的年龄也限制在21岁以上。 本次司法指导意见引用了最高法院的三项重要的判决,其中《哥伦比亚特区诉赫勒案》中,最高法院确认个人持枪权受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。《纽约州步枪和手枪协会诉布鲁恩案》,确认政府不得随意限制人民在公共场携枪的权力。《沃尔福德诉洛佩兹案》(Wolford v. Lopez),确认政府不得随意限制人民携枪进入开放的私人场所。 OLC写明:18至20岁属于第二修正案所称“人民”。 助理司法部长T·埃利奥特·盖瑟(T. Elliot Gaiser)说:“18岁的年轻人可以投票、担任陪审员、被征召入伍,并面临成年人的刑事处罚,包括死刑。宪法保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。司法部不得试图对向守法成年人出售手枪的经销商施加刑事处罚,因为这些成年人在几乎所有其他相关方面都属于政治共同体成员。” 意见称,此类限制阻碍“人民”获取常用武器,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文本,应被推定违宪;建国时期并不存在为公共安全而禁止成年人购枪的历史传统,相反,民兵条例普遍要求年满18岁服役并自备武器。 支持 or 反对 18岁能上战场却不能买枪? 需要注意的是,此次司法指导意见不是立法和改变法律,而是约束联邦检察官的起诉程序——不得再用922(b)(1)、(c)(1)去刑事追诉向守法、已成年的18至20岁顾客出售手枪的持证店。 接下来,联邦检察官和和烟酒枪爆管理局(ATF)将会发布具体的书面指引和执法备忘录,是否直接开放18至20岁的人士买枪有待进一步观察。 需要注意的是,各州限制21岁人士购枪的法律,目前仍在诉讼的程序中,不会因为这条司法指导意见自动废止;私人之间转让、枪展规则也仍各走各的州法。 事实上,有关限制18至20岁人士持枪的法律一直受到较大的争议,有人认为18岁是法定的成年人,能上战场合法杀人、能投票选总统,犯罪了也按《刑法》进行惩罚,但在买枪的权利上却低人一等,逻辑不通。另一人则认为,18至20岁群体涉枪凶案占比高,联邦21岁线是最少的公共安全阀。 不知大家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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